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快,如果还要求只能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则就会导致房屋一直销售不出去,这对于开发商而言显然是很不利的。于是在这样的付款方式外,还规定了其他的付款方式。那到底买房子的付款方式有几种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买房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对期房而言,一次性付款意味着承担更多的风险。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注意事项:目前由于房地产市场较热,因此也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一次性支付100%的房款。但购房者最好还是应该留有一些余款在手中,这样在交房时不至于过于被动,实践中的交付过程或大或小地存在一些问题,留有尾款在手,对于争取开发商积极温和的态度,是有一定作用的。
  二、买房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购房分期付款的注意事项:此外,根据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人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条规定。因为只有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才能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为最优先受偿的主体。如果纠纷产生时,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
  三、买房付款方式:银行按揭贷款
  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房产商,以后购房者按协议逐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的一种付款方式。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是让购房者真正享受到银行融资的优势,但办理手续较为严格。目前我国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第一会计年度开始根据当时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本年度的利率水平。目前,银行按揭贷款是购买商品房最主要的方式。按揭贷款根据市场上现行的贷款性质不同,又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储蓄贷款、楼盘合作方式等。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购房者可以通过上述三种付款方式中的一种来购房,当然在选择买房子的付款方式时,自然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毕竟除开一次性付全款的情况外,其余两种情况下都是需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对购房者来讲也是一部分损失。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 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对于夫妻来说,是感情破裂,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可对于孩子来讲,将是家庭的分裂,离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分为约定财产的处理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


·房屋公证未经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公证未经过户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证仅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1、为了逃避销售税,我们暂时不转让所有权。虽然这样的房子有产权,看上去很安全,但交易仍有失败的风险。鉴于房屋的整体上升趋势,卖方可能会因为房屋的高增值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合同已经签署和公证,但法院在对这一争议作出裁决时,并...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我们知道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协商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就实际情况来说,夫妻双方一般是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分配财产的,故而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各民事主体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律师处理相关诉讼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被告人有逃匿的行为2)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准备行为3)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违背诚信原则4)是否有根本违约行为5)是否因...


·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夫妻离婚,会对共同的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很多情况下房产归于一方后需要过户,那么,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房子给女方要不要收税? 房产分割后归...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4、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
      房贷夫妻债务继承有谁来继承?一、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贷款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还贷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意思就是...


·购房时备案未网签的产品是什么意思?
      购房时备案未网签的产品是什么意思? 一、购房时备案未网签的产品是什么意思? 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当于在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


·一、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什么?
      一、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什么?备案网签二手房评估的规定是是二手房屋进行网签备案以及最终交易的必要的环节,它对于房屋的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
      房子贷款还清了他项权证给谁:1、当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以到贷款机构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以及《贷款结清证明》。在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2、办理房屋抵押注销业务时需要填写一份《抵押注销申请表》,提供由贷款机构给予借款人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