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相信您都知道,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话,那么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离职的情况下,也有一些情况需要单位支付补偿金,不过某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不支付补偿金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呢?我们为您解答。什么情况下离职公司不支付补偿金并不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12种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8种解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五、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八、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十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十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知道在上述十二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的话,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为了各位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一定要了解清楚上述各种情况,满足条件的就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
      公司在前进的路上需要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员工的不断配合以及积极工作的态度,而当公司不需要这个员工的时候,就需要解聘,然后给予解聘补偿金。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公司解聘员工后,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的问题。 一、 解聘补偿金的概念 解聘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


·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有的单位没有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仅仅是达成了口头协议。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会给单位带来不少麻烦。比如员工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者主张签署无限期固定合同。因此,单位必须采取措施防范此类风险。那么单位就事实劳动关系风险控制措施有哪些?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那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建筑工...


·安全施工的协议是什么?
      安全施工的协议是什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方针,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为安全如期完成建设方的进度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呢? 术业...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
      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一、企业改制后特殊工种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可以提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


·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的不同理解,可能关系到意外事件能否被评价为工伤事故,所以需要在法律规范中加以明确,只有明确事故性质才能合法合理的申请救济,那么我们就需要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比如工伤认定上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是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的材料。 按《工伤保险条例...


·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是工作中最不想遇到却又不可避免的,工伤伤的地方各有不同,可能是手、可能是腿也有可能是眼睛,就拿眼睛来说,眼睛作为人最重要的器官,如果发生工伤致残就可以要求给予一定的伤残赔付,不过,要先做过眼睛工伤鉴定根据出具的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要按照眼睛工伤十级赔偿标准2017的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