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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移民办占用我家地,没有把我的户口上上去,我们去找他,给我补了,可到最后还是没有了,我们还找谁去处理这
  移民办占用我家地,没有把我的户口上上去,我们去找他,给我补了,可到最后还是没有了,我们还找谁去处理这个事

·您好,家人在服刑,爷爷随时有生命危险。想要他看老人最后一面!
  您好,家人在服刑,爷爷随时有生命危险。想要他看老人最后一面!可不可以申请探望见老人最后一面

·外地社保怎么转入无锡,您好!我公司是家新办企业
  您好!我公司是家新办企业。准备帮员工缴纳社保。有些员工之前已在外地交的社保,请问如何转入无锡来。另有些员工是从未参保,一些已在无锡参保。请问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孩子了,能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我想问有关离婚的问题,女方没有能力养孩子了,能不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重新起诉离婚,要距离第一次多长时
  重新起诉离婚,要距离第一次多长时

·我表妹属未婚生育,现在孩子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
  我表妹属未婚生育,现在孩子在上海读书,因为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离婚证,将来会影响小孩在上海升学考试,所以要法院出一份关于小孩归女方抚养的文件就可以了,请问怎么办理?

·王律师,您好!请问商铺前三年委托一家公司统一经营,合同说好
  王律师,您好!请问 商铺前三年委托一家公司统一经营,合同说好到期还给我要恢复原状交还 ,现却没有真正恢复原状,招商公司将我与旁边20家商铺连同公共走道一起打通经营,现还给我时商铺本来两边进客有二扇门,现里面的门已被堵死,里面公共通道被其占领。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我要提交材料请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我要提交材料请法院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不同省份结婚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怎样迁移
  不同省份结婚 集体户口和个人户怎样迁移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抚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协议书上写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现在女方没有收入,可以起诉男方给钱抚养孩子吗?

·下班回家发生车祸,下班在回家路上发生车祸
  下班在回家路上发生车祸,车主跑了公司先付了一点费用,现在他们不原拿钱,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我们结婚以后感情不好,经常打架丈夫不给我和儿子给钱花,我在外面找个人情人生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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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未明确将争议财产约定归被另一方所有


  •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程序完全相同,但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 ·婚外同居,分手协议无效吗?
      1、一般来说,分手协议书无效。恋爱中的男女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所进行的同居行为虽未被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它违背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也不被我国法律所提倡。因此,同居行为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立在同居行为的基础上当事人对同居行为的解除所达成的分手协议,自然也因缺乏法学理论基础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分手协议和同居协议一样


  • ·一方婚内负债,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


  • ·离婚房改房如何分割?
          房改房是一种根据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其价格与购房人的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价格常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十分棘手。司法实践中应考虑几个原则:      第一,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房改房不是单位分配给职


  •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 ·离婚了,能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吗
      1、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


  •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


  •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调解、撤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


  •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几年前,梅艳芳去世后,其遗产纠纷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梅艳芳生前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了


  •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其效力如何认定?
      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经营的企业时约定的竞业禁止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分割共同经营企业的本质是对营业的分割,营业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因此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认定,可参照分割企业的营业价值酌定。由于竞业禁止条款涉及公共利益,法院应当对竞业禁止条款进行司法审查,内容应包括时间、地域、行业、补偿等方面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战时违抗命令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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