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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江湾城湿地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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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一个我从来也不认识的人占据了我的住房,据他说是中介租给他的。
  一个我从来也不认识的人占据了我的住房,据他说是中介租给他的。但我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中介,更不用谈我同意这个中介出租我的住房了。 这个租客也不肯让我看房屋的出租合同。我想收回这个房屋因为我自己要住。

如能帮助要回我的住房,请加我微信(able113)细谈。谢谢



·贫困户分楼房我有二手车但现在没有车还会分房子
  贫困户分楼房我有二手车但现在没有车还会分房子

·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san
  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san请问通讯铁塔装在我们楼顶,我们可以要求拆除吗?因为我们是六户人家一起做的一排房子,但是安装的时候我们都不知道,只有最边上那一户人家同意,自然装也是装在他楼顶887510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
  如果老人死了,房子是直接继承了吗?还是要办公证?我爸爸的房子写我妈妈的名字,离婚了那房子是双方分对吗?有没有什么办法不分给女方啊?还没写!这是我奶奶的房子,如果妈妈好好和爸爸过日子,他就把名字写成妈妈的但我怕妈妈如果和爸爸要离婚,那就没有房子了

·我爷有一套房屋,现在仍健在,老爷子有四个子女,配偶已去世,一
  我爷有一套房屋,现在仍健在,老爷子有四个子女,配偶已去世,一

·房产纠纷,律师,律师,你好我和母亲现住一套房,由于要拆迁
  律师,你好我和母亲现住一套房,由于要拆迁一套换二套房子。我哥(异父同母)要求用他现住的旧房子换一套新房(楼房也是父母所买的属于村集体房产,由我生父所买,生父已经去世多年)我哥已经单独立户14年了,这样做合理吗

·我做的不合法吗?,你好律师:我有一法律事教我有一房子约定要出租给乙方
  你好律师:我有一法律事教我有一房子约定要出租给乙方,收了300元的押金,说好一周后签订正式合同。但是事情有点变化,我决定不租给乙方,主动道歉,主动给乙方返还牠交的300元,并赔违约金600元,他不同意,我做的不合法吗?请指教!谢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然后也去公证处公证过了,后来又结婚了,假
  子该怎么分配?父亲是否有权指定某个人继承,首先父亲只有一个儿子,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安置房转让,甲方反悔我该怎么

·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lh
  我想请你为我危房翻建一事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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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邻居盖房子没有让我家签字,现在我家要盖房子不知为什么需
  几年前邻居盖房子没有让我家签字,现在我家要盖房子不知为什么需要他家签字,他以采光为由拒绝签字,其实他的房子是超面积超楼层,并且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没有按设计图上的位置,改变窗户的位置,反而说我现在会影响他的采光,可是从他们家扩建房子以后,我家原有的房子里面不管白天黑夜都有点灯采光,我该如何维权?

·你好律师,我昨天去看了一个商品房的储物室,有21个平方在地下室,房主说可以住人,也可以拆迁补偿,但是
  你好律师,我昨天去看了一个商品房的储物室,有21个平方在地下室,房主说可以住人,也可"22156842l"""拆迁补偿,但是合同上写的是开放商赠送的,朋友说不能住人,也不能拆迁补偿,所以我不想要了,昨天给房主1000一千块钱,也没写定金或"29478162l"""订金,请问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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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


  • ·房屋租赁登记鉴证办事应注意哪些?
       一、办事须知1、凡单位自有非住宅房屋或私有房屋租赁的,租赁双方必须到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租赁登记鉴证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单位产出租方属市级单位、驻津单位的,到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其它单位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私有房屋租赁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鉴证手续


  •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 ·公租房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


  • ·如何确定二手房年龄?
      房产证上的日期只能反映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取得该物业产权的日期,如果是二手房,有些已经转手了两至三次,所以最后看到的这本房产证上记载的发证日期可能远远超出房屋实际的建成日期。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则无从判断。那么


  •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谁?
      恋爱期间购置的房产归属要看出资、登记等情况而定,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1、通常,有准夫妻会在恋爱期间购置房产作为结婚使用,然而一旦感情破裂,房产如何分割就会成为头


  • ·未成年在房产证上,签署合同要注意什么?
      1.卖方为未成年人的,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提交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和监护公证。2.未成年的监护人出售未成年人名下房屋的前提必须是保证被监护人利益。3.《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


  • ·房屋的确权面积
          确权面积也可以说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竣工验收后,购房合同内填写的测绘后面积(一般签定正式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应在90天内将此合同到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注册,合同内的建筑面积也就是将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登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    合同约定面积:因开发商售出的只


  • ·房屋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是否可以调整?
      1.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


  • ·房顶花园产权归谁?
      商品楼宇的屋顶花园产权到底应当归谁?有人说归开发商所有,或卖或赠均自由;有人说归顶层住户所有,可分割建私人屋顶花园;也有人说归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可以出租赚钱。其实,一座楼宇所占用的一定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既在楼宇之下,也有楼宇四周,更包括楼宇屋顶。所有购房人对这块土地共同享有土地使用权,其屋顶产权应归这座楼宇的各个房屋产


  •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是指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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