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借人: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哪些债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7、高利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高利贷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作为出借方,最好不要自己写借条,自己写的借条不能说绝对是无效的,但一般情况下要让借款人写借条。而且写完借条后,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的借条才生效,借条一般是由债权人自行保管的。
  
  


·讨债技巧—走为上催款兵法
      

应用“走为上催款兵法”的关键是善于“走”。“走”的表现首先是半途而止,激流勇退,而敢于半途而止,激流勇退,是需要胆识、魄力和智慧的。  遇上难讨难缠之债,催讨清欠无望之时,应该当机立断,暂且放弃债权,从纷繁复杂的债务链中抽身而出,集中精力,寻找时机,再次出击。  走为上,指...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但是因为刑事犯罪中很多犯罪都有主体限制,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有没有限制,如果是单位,能不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呢?下面就为您带来答案。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1、借过钱的证据 :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债权可以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子女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是以父母子女间存在...


·催收货款,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近日有人咨询我,大概案情是当事人于2018年售出一批原材料,收货确认单双方负责人都签字了,但未约定付款时间。按照以往的交易,都是一个月内付款,且对方也在一个月后的对账单上签字。但直至近日对方都未付款。其他证据材料不多赘述,但基于长期交易的信任,最近才派员工到对方城市催款,且一直未...


·欠条起诉状怎么写?
      欠条起诉状怎么写? 在遇到欠条纠纷的时候,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协商处理。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那就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免错过规定的诉讼时效,造成不利的影响。那此时的这个欠条起诉状该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起诉状 原告: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可以抵押贷款吗?不可以,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一、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被认定为贩毒罚款一千元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二、对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