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如果夫妻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离婚时夫妻应当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协商,一般来说是不建议用分割到的共同财产抵扣抚养费,有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如果夫妻对于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商讨并且达成一致的,也是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一旦违反有权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
      犯重婚罪的财产如何分夫妻因为一方犯重婚罪而离婚的,一般还是应当夫妻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也可以一方多分财产,而相应的另一方自然也就少分一些。若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财产的情况,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另外要注意的...


·国家赔偿监督司法解释
      对于国家的赔偿,结合我国的赔偿案件,我国制定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对国家赔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国家赔偿监督司法明确了赔偿监督的相关内容,规范了赔偿监督案件的相关程序。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国家赔偿监督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一、国家赔偿监督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 主要内...


·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宝宝一岁离婚会怎么判如果夫妻不能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协商不下,而向法院起诉争取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小孩抚养权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呢?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小孩怎么判?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举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如何举证?可以提供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和证据。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1、证明夫妻关...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监护人死抚养费还用付吗? 离婚后一方监护人死亡的,不需要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与其家人协商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但对方并没有义务进行支付。 二、应该由谁抚养孩子? 离婚后子女的监护人死亡的,应由另一方抚养子女。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抚养义务只存在于父母子女之间,一方死亡的孩子应当有...


·国家赔偿算什么案件范围?
      国家赔偿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等对民众造成人身或财产的伤害后依法对受害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特殊,是由侵权的机关对受害者履行赔偿的义务,那么,国家赔偿算什么案件,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释。 一、疑罪从挂案件受害人可获国家赔偿 据最高人民法院赔...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


·2023年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丧假多少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实践中往往都是参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
      对方起诉离婚自己不愿意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