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菏泽市最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菏泽市政府在过去征地给公民补偿所设立的标准都是较低的,但是现在因为市场土地的价值在不断增加而使得征地的标准也逐年的提升,那么,菏泽市最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其实最近菏泽市给出的补偿标准也是基于地区的分布以及适用类型的情况而有不同的划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规定。
  
  一、菏泽市最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菏泽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南至定砀路;东至东环路;北至北环路;西至西环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56000元/亩;基本农田:67200元/亩;建设用地:56000元/亩;未利用地:4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北到定陶县辖区边界;东到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1000米及东环路以东1000米;西到通往仿山镇的公路;南到定砀路向南1350米。
  
  补偿标准:区片价:53000元/亩;基本农田:63600元/亩;建设用地:54000元/亩;未利用地:424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一类、二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征地补偿费用的计算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三)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四)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总而言之,拥有菏泽市地区的市民在被政府征收土地之前应该对上述的标准有所了解才能最快地与政府达成补偿的协议,并且能够很好地与政府配合好征收工作以便公共建设的完成。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 委托人: _____ _____ ,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住 _____市,户籍地: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 _____,身份证号: ____...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一、一般已建房耕地如何确权?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一)农村已合法建房的耕地 农村已建房的耕地如何确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
      没有见到红头文件,可以拒绝征地拆迁吗?可以拒绝拆迁,因为政府征地程序不合法。针对红头文件不合法的救济措施:1. 复议时一并提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
      一、被征收土地赔偿款算遗产吗? 被征收土地赔偿款不算遗产,理由如下: 1、从征地补偿款的性质上看,家庭联产承包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不属于收益范畴,当然也就不属于遗产范围。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承包合同办理。农民个...


·场地租赁合同范文
      在公司举行晚会,办理活动的时候就会租场地,那么在租用场地时,就一定要签场地租赁合同,那么具体的场地租赁合同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整理的合同范文,供您参考使用。 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
      在我国法规当中,人们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合理使用和分配。但是因为我国国情,土地在我国是属于国有资源的,并不是说我们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就可以对土地进行长期占有。土地使用证也是有时间年限的。那么土地使用到到期了怎么办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一、土地使用到期了怎么办...


·监外执行是在户口所在地执行吗?
      监外执行是在户口所在地执行吗?监外执行是在户口所在地执行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


·新农合可在异地报销吗
      新农合异地可以报销,但需要先向参合地医保办申请。由当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这个病在当地无法医治,必须转院治疗,然后再由当地农合办审核,同意后,就可以异地就医了,就医的费用先自付,然后再回来申请报销;未经批准,异地就医,那是可以不报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土地使用权人也可...


·法律规定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
      违章能在异地处理吗?1、违章只能在违章地处理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处理。根据违章是否现场违章,来决定可以在哪里处理违章。如果是现场违章,比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比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