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免不了就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您免不了就会发生一些纠纷。有时候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纠纷,当其中一方把另一方,告上法庭的时候,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可能会提到相关赔偿的事宜。很多人对赔偿的具体规定并不清楚。所以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一、赔偿项目
  
  在我国,目前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完全一样,都是按照主要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计算, 主要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损失、证据、造成的后果(伤残还是死亡)、年龄、户口、被抚养人情况、本人及护理人收入情况、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
  
  二、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民事诉讼赔偿怎么计算,应该参照,当事人的具体受伤情况和花费的一切事宜进行赔偿。
  
  以上就是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怎样计算的详细资料。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得知,法院在处理一般的民事纠纷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其中一方向另一方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工费、医疗伙食费等等。所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们您发生了民事纠纷,导致自己受伤的情况下,一定要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合理维护自己权益,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赔偿。
  
  


·父母再婚就可以不赡养吗?
      父母再婚就可以不赡养吗不可以因为父母再婚就不对其履行赡养义务。《婚姻法》第13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父母再婚,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履行。二、继子女对继父母有义务赡养吗?谁有义务赡养老...


·刚结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我们就需要对对方负责,在结婚前我们就需要慎重选择对象,如果出现错误的话婚姻生活就会非常不愉快,当前社会有的人会遇到刚结婚就离婚的现象,如果不是涉嫌假结婚的话,离婚财产分配就是很多人心中的难题,那刚结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才算是合理呢? 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法》第十七...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
      离婚前公婆财产可以分割处理吗?不可以分割,父母的财产与儿子无关。所以儿子与媳妇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与父母财产无关了。至于要不要给抚养费,那是道义上的问题。如果在离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没有指定财产只是给儿子一个人的,那就归儿子夫妻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是共同财产。如...


·一、夫妻未离婚如何讨要抚养费?
      一、夫妻未离婚如何讨要抚养费? 讨要抚养费的方法有协商和诉讼,依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3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


·夫妻三年没有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
      夫妻三年没有同居自动离婚可以吗?不管没有同居多少年都不能自动离婚的;离婚的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离婚方式就是协议...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国家赔偿后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受理后,进入一审程...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 涉外离婚析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


·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受理?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离婚采取的一种重要手段,法院的判决会给双方带来公平的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收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后才会受理。那么,提起离婚诉讼多久受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诉讼离婚多久受理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二、孩子的抚养费给付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