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2261268 18516500148
律师团队
>>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上海律师
  • 上海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上海市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上海律师网 www.shlsw.net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许可、国家(省级)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依法开展检测活动时能够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计算、编制检测报告、传输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可以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资料办理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
  
  (一)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资质证书;
  
  (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件;
  
  (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相应购房、租房证明)以及办公场所、试验场所平面图、试验仪器位置图;
  
  (五)仪器、设备台账及计量检定证书;
  
  (六)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检测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上岗证、社保证明;
  
  (七)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前款规定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办公场所核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审查确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拒绝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同意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取得检测报告有效监管标识。
  
  八、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办理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后,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7日内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有关信息。
  
  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每年对已连接监管系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被通知接受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和年度业绩汇总表。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检查发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通报并切断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市辖区承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管理系统应当与监管系统连接,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与监管系统连接或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切断后承揽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力值试验项目的,应采用数据自动采集设备,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异常或不能自动采集的,应做好记录,在检测人员有关书面报告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对数据进行更改。
  
  十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检测管理系统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号为信息索引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涉及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钻芯检测、基桩钻芯检测和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等项目检测数据信息的,还应以混凝土生产流水号为辅助信息索引。
  
  (二)检验数据保存后立即传输报送,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延迟数据传输报送。属于自动采集的涉及力值数据,应当立即自动传输到监管系统。
  
  (三)检测报告内容应当在加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章后立即传输报送至监管系统。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正常接入互连网,因网络故障不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及时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三、建设单位在接收检测报告时应检查有效监管标识,拒绝接受没有有效监管标识的检测报告。
  
  十四、属于同一单位工程见证检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一家见证检测机构实施;属于单位工程同一个专项检测项目业务的,建设单位不得分解委托。
  
  十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明确告知委托单位接收试样或采集全部检验数据后出具检测报告的期限,并按期向委托单位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十六、检测过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监管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并切断其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整改期1~3个月,整改期内不得承担相关检测项目业务:
  
  (一)超越资质或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承揽检测业务的;
  
  (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的;
  
  (三)使用不在检定有效期或不合格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
  
  (四)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
  
  (五)未按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的;
  
  (六)未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传输报送检测数据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报告或延迟报告有关情况的;
  
  (八)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定期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属于不良行为的,予以记录并公示;属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本市辖区内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4]12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04]417号)同时停止执行。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通过上述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各个方面进行要求,我们可以感受到国家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也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按要求来进行工程的建设和检测验收,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被...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
      在工作中有少数员工有时会遇到工伤的,一般是要经过劳动部门的认定的,这样才可以得到工伤方面的赔偿。另外在因为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人身伤残的情况下,还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此时一般是分为一到十级的,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自然实际作出的赔偿就是不同的。另外,也要考虑到在不同的城市,受经济发展水...


·工程建设中?
      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


·国际劳务输出需要什么手续?
      劳务输出可以分为国际劳务输出和国内劳务输出,我国国际劳务输出量特别的大,所以,了解国际劳务输出的相关知识,对每一位劳动者非常有好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国际劳务输出需要什么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际劳务输出需要什么手续? 1、出国劳务,首先要从电视、广播、报纸...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


·阳泉劳动局工伤鉴定五年后能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处理工伤问题上的最后一步程序,只要拿到了工伤鉴定的结果书劳动者就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而且赔偿标准也是根据鉴定结果而定。因此劳动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鉴定机构提出工商鉴定申请,阳泉劳动局工伤鉴定五年后能鉴定吗? 一、阳泉劳动局工伤鉴定五年后能鉴定吗? 不可以。...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虽然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这属于比较特殊的工伤情况,因此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条件与普通工伤的认定条件不一样。那到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对于上下班...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 在现代社会,随着地价上涨,高层建筑在广大城市地区越来越普及。随着而来的是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那么,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关于原材料部分有什么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包含该问题答案的一份材料,希望给您一些参考。 消防工...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一、应聘的店长要签劳动合同吗? 店长只是老板聘请的员工,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店长是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了,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弊端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各个省市都在大力推进国企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其中就包括住房这一块。那么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上海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2261268 18516500148
18516500148
点击这里给上海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